打開電腦,一個星期又過去了,想為自己這個星期下個結語,
湊巧看見了王永慶的新聞,於是先打了*分心‧愛*。
新聞來源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1018/17/17v4h.html
節錄:
王永慶的小妹一身素雅裝扮,低調現身靈堂,送最敬愛的大哥最後一程,王家以前因為家境清寒,養不起小孩,除了王永慶的小妹之外,其他妹妹全部都被送養,而他努力工作籌錢,就是為了贖回妹妹,讓她們可以王家人的身分出嫁,甚至還賣鐵櫃換錢,要給妹妹當嫁妝。
看到這段新聞,默默感動了一下,家人之間果然是有份切不斷的連結。
身為哥哥的他,為了妹妹們努力打拚,只為了那王家的身分。
我跟他不熟,對於他的事蹟是片段。
我知道他很厲害,我知道他被稱為『經營之神』,我知道他對台灣貢獻很大,我知道他默默付出蓋了醫院,但我也知道他有三房。
最近的我,對於這件事情很模糊。
我們痛恨在愛情中劈腿了人,但是對於擁有大房、二房、三房的人,我們卻敬仰他。我當然知道他所奉獻的一切,已經大過於他對於愛情的多情(不專情?)事蹟,只是我默默把重點放在了愛情這塊。
我工作的地點,聽說董事長也有二房,而且二房就住在附近。
我工作的地點,主任和T.S走很近,她們說是好朋友,可是*好朋友*一詞,在大學就不可靠了,更何況是出了社會的人呢?
T.Su跟我說過,這種事情就是大家心裡*災災*,不要戳破就好。
那天T.A被主任要求留下來,因為主任要和T.S去吃飯。
范叔叔和我們八卦了一下,T.F說:這已經不是新聞了呀!
T.A跟我說,只要老闆是男生,這種事情好像就難免會發生。
他說他之前上班的地點,男老闆也曾和員工有這樣的關係。
我疑惑,主任的兒子在總校,主任的老婆在分校做英語主任,T.S是總校的老師,這樣不會尷尬嗎?
T.A說,她們高興就好。
‧原來
在愛情裡面是被允許不忠誠的
‧原來
大家已經見怪不怪了,只有我在大驚小怪‧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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姐姐‧你的
我也是會大驚小怪的人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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